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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有变!会计考试或将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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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新的通知,对我们之后的继续教育及会计考试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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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继续教育又变了!


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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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本指南主要明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其重点学习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另行制定。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

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

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

3、结合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

初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或具有初级会计职称的人员

中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人员

高级学习内容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正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

4、本指南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会计司
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答记者问

2023年1月5日  来源:会计司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以下简称《专业科目指南》)。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专业科目指南》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专业科目指南》的背景是什么? 

答:制定《专业科目指南》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引导会计人员坚持职业操守。会计在整个经济运行和经济管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着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需要会计人员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勤勉尽责。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明确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诚信知识的学习要求,有助于引导会计人员坚持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会计造假行为,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二是督促会计人员践行法治精神。近年来,我国会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制度不断健全,在加强标准制定的同时,需要同步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明确会计专业核心知识的学习要求,有助于督促会计人员掌握法规制度,践行法治精神,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等业务关口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满足新发展阶段对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当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出许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明确会计专业拓展知识的学习要求,有助于丰富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引导会计人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会计改革发展要求,持续学习,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九条“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广大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水平。但当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存在继续教育学习内容针对性不强、继续教育机构课程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明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有助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继续教育和会计人才培养质量。

 

问:《专业科目指南》起草发布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2年3月,我们启动了《专业科目指南》起草研究工作。在前期课题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财会〔2021〕27号)、《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财会〔2021〕34号),就制定全国统一的《专业科目指南》进行了研究论证,明确了《专业科目指南》的制定方向和主要内容。 


  2022年7月至9月,经多次与地方财政部门交流讨论,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形成了《专业科目指南》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面向有关中央部门(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我们共收到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49份。其中,19份表示无不同意见,其余30份共提出80条具体意见。反馈意见总体上认为,《专业科目指南》内容详实,科目设置系统全面,对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具有指导性意义,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我们对收到的80条具体意见进行梳理,逐条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履行财政部审核批准程序后,于2022年12月22日正式印发。


问:《专业科目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专业科目指南》共10条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据与目的、适用范围和重点学习内容等。 


一是《专业科目指南》的适用范围。《专业科目指南》主要用于指导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直管理局、国管局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可以参照本指南执行。此外,明确了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参照本指南执行。 


二是关于专业科目的分类和重点学习内容。《专业科目指南》将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类,共十六个科目。其中,专业通识知识中,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中,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数字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中,包括可持续发展、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相应的重点学习内容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三是关于重点学习内容的层级。结合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并明确了相应的适用对象。会计人员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等,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 


问:关于《专业科目指南》,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答:一是关于《专业科目指南》适时动态调整。会计人员需持续进行知识更新,《专业科目指南》也需适时动态调整。根据当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际,我们制定了2022年版《专业科目指南》,今后将根据会计改革发展情况和实务需要不定期进行更新调整,保持继续教育内容的时效性。 


二是关于《专业科目指南》适用对象的细化。《专业科目指南》结合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考虑到会计人员因工作单位性质不同,应重点掌握知识的范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将在《专业科目指南》实施一段时间后,根据实施情况,对《专业科目指南》内容做进一步细化。 


三是关于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主要是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税金融等相关知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面向会计人员的《公需科目指南》,进一步增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系统性,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效。 


四是关于《专业科目指南》的定位。《专业科目指南》主要用于明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其重点学习内容,以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等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专业科目指南》对专业科目的划分仅作为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等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分类、确定课程内容,便利会计人员检索相应的课程。此外,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我们将适时研究修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通知中提到:结合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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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内容来看,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确实变严格了,这也就证明继续教育越来越重要了,各位中级考生一定要重视起来哦~
不参加继续教育
有什么影响?
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

北京、江西、新疆、江苏、内蒙古、山东、湖南、广西、贵州、重庆、上海等地都明确要求报考中级会计时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

会计继续教育事关每一位会计人的考证之路,事关你的升职加薪!以后是否会有更多地区推广施行,还需要等待官方具体通知。不过按照会计继续教育的大势所趋,继续教育记录将成为会计考试的硬性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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