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和检查标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归档和核查。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编制、归档和核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形成的工程质量文件。立卷:按照一定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也称组卷。归档:工程资料整埋立卷并按规定移交相关档案管埋部门的工作。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中县备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及验收可按照单位工程的规定。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反映建筑工程施工结果的图纸,包括纸质版图纸和电子版图纸。
型式检验: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程洽商:工程洽商是工程参建各方就技术或其他事项交换意见的行为。
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是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的一种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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