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预制塑筋水泥聚苯保温墙板(简称塑筋保温墙板)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做到安全、节能、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房屋层高不超过50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或轻钢结构建筑的非承重内外墙,以及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免拆保温模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塑保温墙板的建筑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用于生产塑筋保温墙板的胶凝材料、水泥、骨料增强材料、外加剂、水均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硫铝酸盐水泥》GB 20472 的要求
2、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JC/T 659的要求;
3、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 28的要求
4、拌和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GJ 63 的要求
5、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的要求;
6、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6的要求;
7、隔热用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应符合《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 1080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