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水泥机械设备的安装施工及验收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水泥厂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水泥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应包括从设备开箱起至设备空负试运转为止的施工及验收。需带负荷方能进行试运转的设备,应至负荷试运转。
在水泥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中,应按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有差错时,应按规定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应按原设计单位变更后的工程设计施工。
安装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和主要材料,应符合工程设计和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精度等级应满足被检测项目的精度要求。测量设备中心线、标高和水平的工具,应经过计量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
水泥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未包括或有特殊要求的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安全、消防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临时建筑、运输道路、水源、电源、施工场地、安全措施、环境保护主要机具、材料和人力等应满足施工要求。
当设备安装工序中有恒温、防、防尘、防潮、防冻等要求时,应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设备安装施工中应进行自检、会,并应做好检验记录。各序的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应作为竣工、验收的资料。
隐工程应在工程隐前进行检查,合格后应作好记录方可隐蔽。
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若有问题应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并应作好记录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