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时间、数字》
1.直线运动的危险部位及其防护
(1)机械工作台和滑枕: 当其运动平板(或者滑沈)达到极限位置时,平板的端面距离应和固定结构的间距不能小于 500mm;
(2) 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 0.5m 以上;
(3)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未端时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 0.5m 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
2.皮带传动: 皮带传动的危险在皮带接头及皮带进入到皮带轮的部位。焊接金属网是一种适用的防护皮带传动装置防护罩可采用金属骨架的防护网,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般传动机构离地面 2m 以下,应设防护罩。但下列 3 种情况 (任意之一)下,即使离地面 2m 以上也应防护:
a.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 3m 以上:
b.皮带宽度在 15cm 以上;
c.皮带回转的速度在 9m/min 以上。
3.金属切削机床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控制油雾浓度最大值不超过 5mg/m3,粉尘浓度最大值不超过 10mg/m3。
4.砂轮机安全技术
(1)一般用途的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 1/3,切断用砂轮的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 1/4;卡盘与砂轮侧面的非接触部分应有不小于 1.5mm 的间隙;
(2)砂轮防护罩任何部位不得与砂轮装置各运动部件接触,砂轮卡盘外侧面与砂轮防护罩开口边缘之间的间距一般应不大于 15mm;
(3)防护上方可调护板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可调整至 6mm 以下,托架台面与砂轮主轴中心线等高,托架与砂轮圆周表面间隙应小于 3mm。
5.消减冲模危险区的措施
当冲模闭合时,从下模座上平面至上模座下平面的最小间距应大于 60mm.
6.带锯机锯轮防护
锯轮防护罩的结构和所用材料应保证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上锯轮处于任何位置,防护罩均应能罩住锯轮 3/4 以上表面,并在靠锯齿边的适当处设置锯条承受器,上锯轮处于最高位置时,其上端与防护罩内衬表面有不小于 100mm 的足够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