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方法如下:
1、红色是重点内容,蓝色是次重点内容,黑色是简单理解内容
根据考试大纲要求;
掌握的内容,要求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
熟悉的内容,要求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
了解的内容,要求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2、学习流程。
①根据“三色笔记”快速浏览全书一遍,理解基本概念
②遇到难点可以查找相关视频课程集中突破
③主要背通红色、蓝色重要知识点,考前刷真题,排除知识盲点,更新纠错本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 法和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法律一词可从狭义、广义两方面进行理解。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的特征:1.国家意志性2.国家强制性3.范性4确开性和遍约束性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宪法
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一般法:在一国领域内对一般自然人、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都普遍适用的法律
特别法: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或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
(二)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称为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的渊源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