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的通知》,明确:
全省将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1、自2023年7月1日起,按规定考核合格的安管人员可直接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的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2、自2023年7月1日起,持有效旧版电子证照安管人员的新版电子证照换发将分批次进行。- 7月1日至7月15日,持有旧版A证电子证照人员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B、C证不需要补充)。
- 7月1日至8月31日,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将批量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 自2023年9月1日起,持有旧版电子证照人员可直接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的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
此外,急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人员,可在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后,直接进入该系统“个人服务”➜“我的证书信息”手动生成新版电子证照,再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
新版电子证照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编号中的代码由“C”调整为“C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代码保持不变。
新版电子证照样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照市城市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全省将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2023年7月1日起,按规定考核合格的安管人员可直接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的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新版电子证照样式见附件1。2.自2023年7月1日起,持有效旧版电子证照安管人员的新版电子证照换发将分批次进行。全省旧版电子证照数量较多,信息管理系统将采取批量处理方式生成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约需两个月。具体安排如下:7月1日至7月15日,持有旧版A证电子证照人员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B、C证不需要补充)。7月1日至8月31日,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将批量生成新版电子证照。自2023年9月1日起,持有旧版电子证照人员可直接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的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急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人员,可在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后,直接进入该系统“个人服务”➜“我的证书信息”手动生成新版电子证照,再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新版电子证照申领、下载打印、亮证使用及查询验证。根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新版电子证照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编号中的代码由“C”调整为“C3”。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代码保持不变。1.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压茬推进,确保新版电子证照换发工作高效高质完成。各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启用安管人员新版电子证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企业、从业人员咨询回复和疑难问题整理上报等事项,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广泛宣传告知。各市要做好启用新版电子证照相关政策、技术等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渠道转发本通知,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能够知悉相关政策、要求。(三)夯实企业责任。用人单位要统筹组织好本企业安管人员新版电子证照的申领及使用等工作,安排专人帮助相关人员补充个人信息、申领新版电子证照。如遇有问题,请以企业为单位及时汇总,反馈所在市相应主管部门。各市主管部门业务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新版电子证照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1-62567262。附件:1.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样式新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样式